琴按:张升,《宋史》本传作“张昇”,史中他处及《东都事略》或作“张昪”。按其字杲卿,《玉篇·木部》:“杲,日出也。”《诗·卫风·伯兮》:“其雨其雨,杲杲出日。”毛传:“杲杲然日复出矣。”昇,《广韵·蒸韵》:“升,日上。本亦作升。《诗》曰:‘如日之升。’升,出也。俗加日。”昪,《玉篇·日部》:“明也。”《广韵·线韵》:“日光皃。”考字义,宜作“昇”,不作“昪”。
韩城人。举进士,为楚邱[1]主簿。历知绛州、邓州、庆州、秦州、青州。嘉祐三年(1058),擢枢密副使,迁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。以彰信军节度使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许州,改镇河阳三城。拜太子太师,致仕。熙宁十年(1077)卒,年八十六,谥康节。(参考《宋史》卷三百十八《张昇传》)
[1]楚邱:同“楚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