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本电子书

标识说明

  1. 韵脚标记:蓝色粗体字为平韵,红色粗体字为仄韵。
  2. 词格律标识:原书用符号表示平仄,兹以汉字标记。平声字标“平”;仄声字标“仄”;可平可仄者,曰“中”,取“中”字多音,可平可仄,又“中庸”之意也。韵脚以蓝色粗体字为平韵,红者为仄韵,绿者为可选增韵。『』之间句子宜用对偶,^为衬字,逗号和句号为句读,诸领格字以下划线标识。
  3. 专名号标识:诸人名、地名、国家、时代、朝代、年号、机构、地名、建筑等专有名词以专名号识之。
  4. 词汇注解:词作后另酌量附录注释,解释相关词汇、典故。其中或有大段引用,请点击注释后之省略号以转到相关页面阅读。
  5. 注音:生僻字皆注音。如有同音字者,以同音字表示;无同音字者,以反切表示,将前字之声与后字之韵拼读即可得到该字读音;无反切者,以另字之韵或同韵异声字表示。如:“焕”,同音字为“换”,同音注音曰“音换”;反切音注曰“音何段反”,即以“何”之声母,与“段”之韵母拼读,即可得“焕”之音。又例如“阿谀”之“阿”,注音曰“音如科之韵”,即发音与“科”之韵母相同,或注音曰“音如饿阴平声”,即发音与“饿”几乎相近,惟声调不同。
  6. 正文中灰色字体为注解。
  7. 词作后录诸家评议若干。
听琴斋主人制作(更新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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